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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络整理 2023-11-23 最新信息

大家好,化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化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和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设置
  2.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2022年广东茂名化州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一、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设置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0个内设机构:

2、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票、档案、房管基建、车辆管理、后勤接待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行政效能、信息报道、**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工作。

3、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拟定本**在职人员培训教育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及涉外业务。

4、(三)综合规划股(挂政策法规股牌子)

5、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承担统计管理、数据发布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项目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调研、政策研究、法规监督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议案、政协提案以及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6、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拟订社会保险专项基金和就业资金调剂分配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负责**、基金要情专报;承担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指导就业派遣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企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初审工作;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8、(六)人力资源市场股(挂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9、拟定整体性人力资源开发规划、人才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力资源、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开展规划和管理规划,规范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拟定人才政策,实施人才开发、引进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特聘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工作的综合调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负责来化(回国)定居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以及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人力资源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力资源工作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管理重点智力引进项目和成果的鉴定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国外专家申办的确认事宜;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人力资源户头单位的相关管理工作。

10、(七)军官转业安置股(挂市**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11、贯彻执行**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承担**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落实工作;承担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八)调解仲裁管理股(挂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牌子)

13、统筹拟订劳动、人力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管理调解员、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开审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指导实施企业职工、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拟订职业技能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15、拟订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划及相关规定并实施指导;执行技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拟订技校有关专项资金使用配套办法;指导技能竞赛、师资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和指导技工学校招生、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

16、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专业技术队伍的宏观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实施并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核准初级评委评审结果;负责专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核及核发资格证书;执行农村乡土人才和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政策法规;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协调。

17、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审核、考试录用工作;承担全市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相关工作。

18、协调劳动关系;拟订劳动关系处理规则、制度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审核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负责政策性安置和工人配置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与监督;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和收入分配的实施办法,并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拟订工资指导、工资价位和最低工资标准;审核市属和省茂名市驻化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年薪收入。

19、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规定、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规划和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0、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贯彻和完善地区津贴、艰苦岗位津贴制度;审核新录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定级待遇、调动和受处分等人员**;核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标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晋级增资的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统发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聘用审批工作;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21、拟订城镇养老保险的**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措施;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和企业职工退休细则;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落实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给付标准;负责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负责企业年金备案工作;组织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2、拟订失业保险的**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失业保险费率、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贯彻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拟订失业职工登记、管理制度及失业保险金稽核规则并组织实施;落实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

23、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和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和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及费用结算办法;拟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和**、省、茂名驻化单位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24、(十七)工伤保险股(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25、组织实施工伤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执行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政策;受理工伤申报,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认定以及医疗管理工伤;执行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标准、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和标准;组织对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6、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养老保险费用筹集办法、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给付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运营办法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拟订**方案中有关被**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参与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和基金的运营投资。

27、(十九)劳动监察股(挂劳动监察大队牌子)

28、宣传、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受理举报投诉和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组织查处有关劳动、人事重大案件,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29、组织实施公务员分类及职位管理、录用、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规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市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事宜;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承办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办理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核、调任、转任、日常登记和职位设置等工作;综合管理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具体承担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的实施工作。

二、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在: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人民中路1号。

2、这是一个挂靠于广东省政府的机构,主要负责化州市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职工社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同时该机构也负责化州市就业服务、人才招聘、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三、2022年广东茂名化州市**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化州市**警务辅助人员,具体见附表1。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二)年满20周岁至35周岁(2002年1月至1986年1月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或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后出生)。

(三)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6厘米以上。

(四)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我市偏远**岗位放宽高中,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辅警岗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单侧*眼视力4.8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六)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选择服从调配的,所报岗位招录额满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可调配到其他空缺岗位招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史的;

3.色盲、纹身等不符合人**察执法执勤条件及警容仪表要求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信用记录、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化州市**局大门口**室(辅警招聘报名处)。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四)报名时请佩戴口罩,并与其他人员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手机粤康码绿码、行程表和接受体温检测,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请留意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五)报名时首先对身高、视力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初步检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接受报名。体能测试及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及面试时请按时间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体温测量,开考后超过15分钟不能进入考点,视作自动放弃。

(一)体能测试。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40周岁以下≤6分10秒。体能测试合格才能进入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不列入考试成绩。

(二)笔试。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茂名市**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笔试成绩100分,保留1位小数,成绩合格线由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化州市**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低于合格线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三)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变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四)体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抽签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察职位标准执行,

(五)政审考察。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政审考察内容参照招录人**察的标准及要求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1.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应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体能测试。除体能测试外,报考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并相互间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在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培训等,视为自动放弃。

4.本启事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5.因本次招聘岗位具体到各机关、警种、**,因此,原本局2021年6月2日发布面向社会招聘38名辅警公告,已报名的人员,须重新报名选择具体岗位。

6.本次招聘因体检、考察不通过造成岗位空缺,可从空缺岗位中按确定体检人选办法进行递补或调剂。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含报名、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应自觉服从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视为放弃资格。报考人员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进入报名或考试场所前应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手机粤康码、行程表和接受体温检测。报考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二)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该环节的考试:(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缺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和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或国外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或次密接触人员。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化州市辅警薪酬标准执行。

化州市**辅警办:0668-7239160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7359522

1.化州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2.化州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关于化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和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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